各学科点:
根据《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暂行规定》(粤商院[2009]125号,见附件1),决定即日起开展2011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在2011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均须提交审核材料,只有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导师才能招收2011级研究生,请各学科务必通知到每位硕士生导师。
二、审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2、
3、2011年4月15前:研究生处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学位点,受理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诉。
4、2011年4月底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2011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
开展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是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学科点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联系人:何晓聪 84095909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