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数据库的通知》(粤学位办[2009]1号)文件精神,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信息库将扩充、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在职在编的副高以上教师均可填报。2007年已报送过《专家简况表》的教师,直接在表格上更新有关资料,同时将本人学术兼职情况(100字以内)填写在表格下方的空白处。
二、未报送过专家信息的教师须填写附件1《专家简况表》。
三、各学科秘书负责将上述修改及新增信息填入附件2《专家汇总表》,于2月25日前将材料的电子版及纸制版报送研究生处(办公楼514)。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晓聪,电话84095147。
附件 1:专家简况表
2:专家汇总表
广东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