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2005级研究生: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学位论文编写规则》(国家标准GB/T 7713.1-2006),我处对《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粤商院[2005]123号)作了调整补充,制定了《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书写格式补充说明》(见附件1)。请各研究生按此要求完善学位论文。
根据《关于加强2008届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毕业研究生应在
1、《广东商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社会实践或教学实践),不少于3000字且经本人指导教师签名;
2、已有实习单位意见的《实习鉴定表》;
3、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含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正文)。
同时,登录“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按以下程序在网上提交学位申请:
1、进入“环节管理”中“录入环节信息”:选择“发表论文”,录入已发表论文情况;选择“专业实践”,录入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情况;
2、再进入“学位申请”,录入“答辩申请”并提交。
以上工作按《广东商学院2008年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进度表》(附件2)安排应在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书写格式补充说明》
附件2:《广东商学院2008年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