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院研学位[2009]12号
各硕士点、各硕士生指导教师、2010届研究生: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后,论文工作已进入研究和写作阶段,该阶段是论文工作的关键。研究生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的调研与写作,特别要针对论文开题时存在的问题进行请教、调研、修正,指导教师应及时检查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度,认真帮助研究生做好分析、指导、纠偏等工作。
研究生应在校认真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若因学位论文需要离校调研者需按程序办理相应请假手续。离校实习者,需在各学院(所)办理实习登记手续,实习结束后应撰写实习报告(不少于3000字),填写实习鉴定表(上述表格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未办理相关手续离校者视为旷课,按《广东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处理。
为督促研究生认真完成学位论文,根据《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暂行规定》要求,指导教师须加强与研究生的见面指导,至少每月两次。指导教师出国或在异地学习的,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指导。研究生对指导的时间、地点、内容等情况认真作好记录,以备各学院(所)、研究生处抽查。
本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进度安排见附件,请依时完成相关工作。过期提交的学位论文做延期到下一年度答辩处理,因此影响到毕业、学位授予的后果由研究生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
广东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