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院研[2009]8号
各培养单位、2007级研究生:
根据《关于下达2008年度硕士研究生自选研究项目立项及经费资助的通知》(粤商院〔2008〕81号),2008年度立项的项目已到结项时间。所有项目必须完成与项目相关的研究论文1篇,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向研究生处提出研究成果结题验收或鉴定申请,并对研究工作进行总结。2008年度项目符合结项条件的研究生请下载《广东商学院研究生自选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附件一),认真填写,将成果复印件及原件附《报告书》后提交至各学科秘书审核(原件核后退回),并登录“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系统”录入已发表论文情况。学科秘书汇总各点结项情况,填写《结项汇总表》(附件二),于11月30日前交研究生处,逾期不受理。对审核合格的项目将报销第二批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限于购买书籍资料、复印、打印及必要的调研等方面的开支,按照《研究生业务费管理办法》执行。报销发票要符合学校财务要求:①发票报销范围为打印费、复印费、书费、差旅会议费(需会议通知)。②发票抬头仅能填 “广东商学院” 字样。③书费发票上须有所购图书的具体名称(或附写有书名的电脑小票)。购买与研究项目无关书籍的发票不能报销。④发票正面不得填涂;发票、小票背面须个人及导师签名。
发票以班为单位汇总,在12月20前统一将发票交至学院学科秘书处审核,并交研究生处签字,取经费卡后各学院自行去财务处报销。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