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院研[2009]3号
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
为了规范研究生培养工作,敦促研究生及时总结,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广东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粤商院[2006]126号),现决定对2007级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
一、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08年度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布置全校2007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组长:雍和明
副组长:林洪 支戈壁
成员:何东霞 庞磊 刘湘云 秦嗣毅 彭真军 王家芳 张广奎 陈美华 刘晓斌 张河清
秘书:段丹
各硕士点成立由3位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本专业研究生的考核工作。学科秘书为考核小组工作秘书。
二、 考核内容
包括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科研综合能力、身心状况等。
三、考核步骤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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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