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按《广东商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粤商院[2006]126号)文件规定,研究生课程考试未合格者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须跟班重修。
针对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不含补本课)未合格的补考安排在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00八年十月十八日
各研究生:
按《广东商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粤商院[2006]126号)文件规定,研究生课程考试未合格者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须跟班重修。
针对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不含补本课)未合格的补考安排在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00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