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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级硕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38

粤商院研[20087


关于开展2008级硕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指导教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管理二级单位:

为顺利制订2008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使2008级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关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学校决定即日起启动2008级硕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互选工作,确认2008级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现将互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互选工作的意见

1、凡不能实际指导研究生、经常不参加导师组活动、不愿意担任研究生课程的导师,不予以分配指导研究生的任务。

2、对于没有校级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导师,要限制或减少其指导研究生的人数。

3、对校内导师指导学生数平均达不到2人的硕士点,不安排兼职导师指导研究生。

4、各点应根据实际招生人数和有意向指导本届研究生的导师数提出本次互选的研究方向及该方向下的指导教师名单。研究方向以“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依据,可以减少招生方向数,但不能变更所列研究方向名称。

二、互选工作时间安排及步骤

1、互选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有指导本届研究生意向的指导教师须填写“硕士指导教师科研教学情况登记表(2005.92008.9)”(见附件一)于106前交本院(部)学科秘书处,否则视为放弃指导本届研究生计划安排。

22008级研究生均需如实填写“广东商学院研究生基本情况信息表”(见附件二)作为导师研究生互选的参考信息(此表也用作存档用),并在106前交本院(部)学科秘书处。

3、学科秘书将上述两表转硕士点负责人和各班学习委员。各硕士点按要求列出本次互选工作的研究方向及各研究方向下的指导教师名单(格式见附件三“2008互选方向列表”),在108前由学科秘书交研究生处审核,审核同意后告知08级研究生。

42008级硕士研究生结合个人专业、知识结构、研究兴趣等情况,从“2008互选方向列表”中按要求依序选择三名指导教师作为自己的意愿导师,填写《广东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互选表》(附件四),1013前交学科秘书,学科秘书集中交给各硕士点负责人。

5、各硕士点经讨论协调平衡后,由负责人在1020前将签好意见的表格交至研究生处。

6、研究生处结合各位硕士研究生意愿和硕士点的意见,统筹确定2008级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并发确认通知。

  7、互选工作结束后,请导师尽快安排与其所指导学生的见面,认真开展对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请各研究生管理二级单位及时通知硕士点导师、导师组组长及2008级研究生,认真落实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硕士生指导教师教学科研情况登记表(2005.92008.9

附件二:广东商学院研究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三:2008级研究生互选方向及指导教师表

附件四:广东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互选表

附件1: 硕士指导教师科研教学情况登记表(2005.9-2008.9).doc 附件2: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基本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3: 2008互选方向及指导教师列表.xls 附件4: 广东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互选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