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院研[2008]4号
各研究生管理二级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的放假安排,研究生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8周及第19周进行。现将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方式及考试时间、地点
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分为集中考试与分散考试,集中考试见“07-0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集中考试安排表”(见附件)。未列入集中考试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自行组织分散考试,在第18周随堂完成。
二、考试命题及试卷
各门课程的考核由任课教师命题,两人及两人以上授课的课程由各学科点安排命题。集中考试课程需按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试题纸” (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格式制卷,命题教师于考试前十天交打印件(需签名)及电子版到研究生处统一印制、密封。分散考试中需笔试的课程可由教师按格式自行制卷,在考试前交研究生处。
集中考试课程请主考教师在考试前半小时到研究生处培养科领取试卷及答题纸。分散考试中笔试课程的答卷在研究生处统一领取。论文形式的考试,教师需对每份论文认真审阅,填写“研究生论文评阅意见”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试卷阅改结束后,学生答卷(含论文)均需交回各二级学院由科研秘书妥善保存。
三、 考核成绩的评定
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评定。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一般以课程结束时的考核成绩为依据,综合平时成绩确定考核成绩,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不超过30%。学位课程另需撰写论文的,考试成绩占70%,论文部分成绩占30%。对于教学周期为1学年的课程,以两学期期末考试的平均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成绩。
四、考核成绩的提交
考试结束两周内任课教师需完成阅卷工作,并完成网上成绩提交。
因系统中只有一栏最终“成绩”供填写,若有平时成绩的课程,请任课教师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成绩记分册”,填写好“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按比例算出“总评成绩”,准确录入“总评成绩”后点击“提交课程成绩”即完成网上成绩提交。并将纸质“成绩记分册”签名后交学科秘书。只有期末成绩的课程,可直接录入成绩,打印出纸质成绩记分册,核对无误后签名交到学科秘书处。
网上成绩提交请在
请各二级单位通知到每位研究生授课教师,认真安排期末考试。
网上提交成绩方法:教师用姓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选择菜单栏的“成绩提交”,选择学年学期后点“查询”进入课程列表,点击“考试日期”的空白处在出现的日历表上选出具体日期,再点“选择”即可进入成绩提交界面。每录入一个学生成绩后都需点“保存”。录入结束后点“提交课程成绩”即可。
如果没有或遗忘了登录系统的密码请致电研究生处84096987查询。
研究生处
二00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