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按《广东商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粤商院[2006]126号)文件规定,研究生课程考试未合格者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须跟班重修。
针对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不含补本课)未合格的补考安排在10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16:30,地点在综合楼508。请各研究生上网查询自己的课程成绩,需补考者认真复习准备,按时参加考试。需重修的研究生需写书面重修申请,交导师签名后交研究生处。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0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