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院办〔2006〕42号
各教学、教辅、科研、机关、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2006年国庆节放假调休安排如下:
国庆节放假七天(10月1日-7日)。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10月1日(星期日)的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三)休息,9月30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休息。9月30日、10月8日教职工正常上班(9月30日补星期四的课,10月8日补星期五的课)。请各单位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注意防火和防盗;两办、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等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三水校区、增城教学点参照校本部的做法安排好假期值班,妥善处理好假期各项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