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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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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待录取考生修改通讯地址等事宜的公告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109

各位待录取考生: 

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须在广东省考试院抽查完录取考生的初试试卷、复试试卷等材料后,方予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印章。目前,广东省考试院尚未确定抽查工作的具体时间(预计615日左右可完成),待上述工作完成后,我办会尽快在把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发放(寄送)给被录取考生,有关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的具体发放(寄送)时间请留意近期我处网页的相关公告。现特就有关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修改等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1. 通讯地址修改事宜

被录取考生如欲更改邮寄地址,请于612日前把更改地址申请(列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录取专业、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名称、邮政编码),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到020-84096782,然后致电020-84096846(孙老师),确认传真件是否有效,我办收到确认有效的传真内容后将会按新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2. 户口迁移事宜

户口迁移事宜通常须凭录取通知书才可以办理,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需在毕业离校前办妥相关手续,切记迁往地址须填写: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如有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我校保卫处综合科老师,联系电话:020-84096869

3.党、团员自带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事宜

党团组织关系通常须凭录取通知书才可以办理,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需在毕业离校前办妥相关手续,请按如下要求办理:

1)省外新生的党组织关系必须附当地省(市)级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转往单位请写“广东商学院”;省内新生的党组织关系必须附原毕业院校或当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广东商学院委员会”,转往单位请写“广东商学院”。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我校组织部罗老师,联系电话:020-84096508

2)团组织关系必须附当地团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并写明转往单位为“广东商学院团委”(应届生直接在团员证上开具团组织关系证明)。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我校团委老师,联系电话:020-84096674

4. 《婚育状况证明》

按规定,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婚育状况证明》后方予办理后续报到手续,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毕业院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其他人员由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计生管理部门出具。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我校计生办老师,咨询电话:020-84096857

5.个人人事(学籍)档案转寄事宜

个人档案转寄事宜通常须凭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的调档函方予办理,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需在毕业离校前办妥相关手续,档案接收地址如下: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320 

档案接收人:孙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84684096714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