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2010年研究生招生
破格复试工作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于3月31日召开的2010年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我校2010年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条件及相关工作程序如下:
一、破格复试申请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名5名之内(含第5名),且与国家线A类地区各项最低复试分数线相比,仅有下列中某一项未满足:
1.单科成绩分差5分内(含5分)
2.总分成绩分差10分内(含10分)
备注:以在职人员为招生对象的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的考生如满足下列条件中至少两项以上,初试总分专业排名情况可酌情放宽,具体条件包括:
①工作期间获地/市级人民政府、地/市委级或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奖励或表彰者(须提交奖励证书、奖状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业绩报告);
②在工作单位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或拥有高级技术职称者(须提交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部门的任命文件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本人创业且公司达到一定规模者(须提交公司股东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最近一年的年审报表等相关证明)
④在大中型企业或单位从事管理岗位工作五年以上且成绩突出者(须提交任职文件、单位先进个人相关证书和主管领导推荐信【含名片】。
二、破格复试申请程序
(一)考生到我处网页下载破格申请表(见附件1), 填妥后先于4月5日前传真至我办(传真电话:020-84096782),然后致我办确认传真是否成功(联系电话:020-84096846、84096714),复试报到时再把申请表原件及政治审查表(见附件2)等材料交研招办;
(二)研招办将结合上述原则进行初审,并把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及申请材料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研招办公布获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考生名单(初定4月6日);
(四)获准参加复试的申请者于4月10-12日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
备注:有关复试内容,注意事项,参见我处网页复试考生须知。
三、破格录取原则
(一)本专业已达国家线且复试合格考生 (含调剂考生) 生源不足时方予考虑录取破格复试考生。
(二)破格复试考生复试总分须有至少240分(总分300分)以上者方予考虑录取。
(三)各专业破格复试考生录取顺序按初试总成绩加上复试总成绩之和进行排序。
(四)破格复试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类别,每学年均需按要求全额缴交学费等相关费用,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条件及奖学金。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0一0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