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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录取工作最新公告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78

广东商学院2009年研究生招生

破格复试录取工作最新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于415召开的2009年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并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我院2009年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条件及相关工作程序如下:

一、破格复试申请条件

(一)接收破格复试申请的专业包括:

1.020201-国民经济学

2.020203-财政学

3.020204-金融学

4.020205-产业经济学

5.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6. 120201-会计学

7.120202企业管理

8.410200-法律硕士(法学)

 备注:410200-法律硕士专业可接收原报考我院法学科学学位(科目代码以0301开头)考生的破格申请,其余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考生的破格申请。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与国家线A类地区各项最低复试分数线相比,仅有下列中某一项未满足:

1.单科成绩分差5分内(含5分)

2.总分成绩分差10分内(含10分)

二、破格复试申请程序

(一)考生到我处网页下载破格申请表(见附件1) 填妥后先于425传真至我办(传真电话:020-84096782),然后致我办确认传真是否成功(联系电话:020-84096846、84096714),复试报到时再把申请表原件及政治审查表(见附件2)等材料交研招办;

(二)研招办将结合上述原则进行初审,并把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研招办公布获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考生名单;

(四)获准参加复试的申请者按时到我院参加复试。

备注:复试时间初定427日,相关专业复试内容,注意事项,参见我处网页复试考生须知。

三、破格录取原则

(一)本专业已达国家线且复试合格考生 (含调剂考生) 生源不足时方予考虑录取破格复试考生。

(二)破格复试考生复试总分须有至少240(总分300)以上者方予考虑录取。

(三)各专业破格复试考生录取顺序按初试总成绩加上复试总成绩之和进行排序。

(四)破格复试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自筹经费,每学年均需按要求缴学费8000元,住宿费1500元。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0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doc 附件2: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政治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