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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法学)”调剂公告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66

新增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法学)”

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工作的通知》(教发[20096号文)精神,我校获准调剂录取50名"410200-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点击查看该专业招生专业目录等信息),有关调剂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1.调剂申请者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法学”科学学位,即原报专业代码以“0301开头的考生,如030101--法理学、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5--民商法学、030106诉讼法学。

2.此专业所有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自费类别,收费标准为学费8000/年,住宿费1500/年,考生复试前须我校签订相关协议书;入学后,每人每月可获250元生活补助。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如已达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但未达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最低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优先享受调剂到"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具体申请程序请自行查阅我处网页相关公告

4.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法学科学学位,且已达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确有意申请调剂到我校,可于4月7日左右登录教育部报名网调剂平台提交正式申请材料,有关具体程序请见教育部报名网站调剂平台查阅相关公告。

5.410200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复试内容与“030180法律硕士”专业相同,考生如欲提前准备复试,请自行登录我处网页招生工作--招生简章查阅有关复试内容、参考书目;复试录取办法见我处网页招生工作规章制度相关文件;历年复试笔试真题见我处网页-招生工作历年试题库);如有存存疑,亦可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各硕士点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广东商学院200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00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