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2008年在职法律硕士
第一批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各位考生:
我校2008年在职法律硕士复试资格分数线现已确定,请总成绩155分以上、英语单科成绩30分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已收到我办电话通知的调剂考生,按我办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资格审核
(一)时间:
(二)地 点: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505室)
(三)审查内容
1.本人工作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资格审查表原件(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审查程序
1.研招办审查考生提交材料;;
2.研招办收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研招办在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加盖研招办公章,其中一份资格审查表交研招办存档,一份考生留做第二阶段考试及面试时使用并保存。
二、政治理论笔试(开卷)
(一)时间:
(二)地点:综合楼501室
(三)考试形式:时政评论(开卷)
三、综合面试
(一)时间:
(二)地点:法学院会议室(综合楼722)
(三)考核内容:
(四)考核方式:面试老师随机提问,考生当场作答。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内容中的政治理论及面试成绩分别折算成总分为20分,计入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联考总分+政治理论折算分+面试折算分。
五、录取原则
在执行国务院学位办规定的录取非政法系统考生不超出20%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然后按入学考试总分高低顺序录取调剂考生,政治理论成绩不及格、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00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