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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广东商学院2008年在职法律硕士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126

2008年在职法律硕士J.M报考工作公告

 

一、报考条件

2005731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省内考生须于7月1-15日,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学位办网站,网址:http://xwb.gdhed.edu.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省外考生的网上报名时间、网址,请自行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相关公告,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

网报成功后,系统将生成资格审查表,考生须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

省内考生在7月18-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选择其中一个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1)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3楼;

(2)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

(3)深圳市南油路深圳大学新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

省外考生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请自行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相关公告,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

现场确认点的所在城市,也就是考点的所在城市,考生可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选择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只接受在网上已经成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获得网报编号的报考者报名;只在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有关准考证发放等问题请及时关注所在省学位办网页的相关通知。

三、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08102526日。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于复试阶段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

参考书目:外国语参考书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专业综合参考书为《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政治理论及复试科目参考书目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报名完毕后,考生须将网上报名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其中,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五、招生计划数

我校2008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计划数为40人。

六、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欢迎报考广东商学院2008年在职法律硕士!

广东商学院2008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参见附件2。

咨询电话: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0-8409671484096846

广东商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020-84096102 廖老师

附件1: 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doc 附件2: 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