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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事项公告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134

广东商学院200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

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事项公告

 

各位考生:

    我校2008年复试录取工作预计将于4月中下旬开始(具体复试时间待定,请及时关注我处网页相关公告),为切实做好此次招生工作,体现公正公平原则,现有就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录取比例及复试名单

我校2008年研究生复试录取比例拟确定为1.21左右, 其中,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及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所有上线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不足部分从申请调剂考生中补足。

为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未进入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名单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将优先保证校内相关专业调剂资格。

二、调剂工作及相关程序

()已在我校校内调剂系统提交过申请材料,且通过资格初审考生(以收到我办电话通知为准)

1.申请者于45-4月8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正式调剂申请

2.研招办对已提交正式调剂申请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向通过复审的考生在线发出复试通知(4月8前完成)

3.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确认我校复试通知(4月8前完成)

4.未在48前在线确认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研招办将取消其调剂资格。

() 目前尚未在我校校内调剂系统提交过申请材料,及虽已在我校校内调剂系统提交过调剂材料,但目前尚未收到我办电话通知的考生: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后到该系统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2.研招办对已提交正式调剂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查,并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在线发出复试通知(通常可以在考生提交正式申请材料48小时内完成)

3.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24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确认我校复试通知。未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24小时内在线确认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

()校内调剂

已达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如未能进入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名单,可申请调剂到校内同一学科内的相关专业,具体程序为:

1.考生到我处网页下载校内调剂申请表(见附件1),填妥后于410前送达或寄达研招办。

2.研招办结合所有申请者的申请材料择优拟定调剂名单,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研招办公布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校内调剂名单。

三、破格复试工作

(一)破格复试申请条件

1.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及招生计划数专业方予安排破格指标;

2.与国家线A类地区各项最低复试分数线相比,仅有下列中某一项未满足:

(1)政治分差10(满分100)

(2)英语分差10(满分100)

(3)业务课1分差15(满分150)

(4)业务课2分差15(满分150)

(5)总分分差5(满分500)

3.法律硕士专业申请考生初试总分专业排名须在20名以内,其他专业排名须在5名之内)

(二)破格复试申请程序

1.考生到我处网页下载破格申请表(见附件2)、填妥后并按表格要求于415日前传真至研招办(传真电话:020-84096782),复试报到时再交破格申请表原件、政治审查表(见附件3)等材料交研招办;

2.研招办将结合上述原则进行初审,并把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领导小组审批;

3.研招办公布获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考生名单;

4.获准参加复试的申请者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备注:申请者如确定自已符合破格条件,可尽早准备复试工作,破格复试名单将于4月16日前公布在我处网页,复试时间为4月19-21日,具体注意事项请自行查阅我处网页相关公告。

四、 录取工作

(一) 总体原则

2008年我校录取原则拟沿用往年作法,即将各考生的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加总后进行专业排序,依次录取;其中复试总分不足18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总分在180分以上,但专业面试不足60分的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追加招生计划分配

为进一步做大我校研究生招生规模,我校拟于4月底向省考试院及教育部相关部门申请追加30人左右的招生计划,如获批准,追加计划将在遵循优先保证第一志愿考生的前提下,由研招办根据各专业的就业前景、各专业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数量拟定专业分配方案,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具体录取顺序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及调剂考生录取原则

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确定后,分以下类别根据初试总分及复试总分之和分专业排名依次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

(2)初试试卷已达我校的调剂考生;

(3)初试试卷未达我校的调剂考生。

2.第一志愿破格复试考生录取原则

1.破格复试考生的录取类别须为自筹经费。

2.本专业已达国家线且复试合格考生 (含调剂考生) 生源不足时方予考虑录取破格复试考生。

3.破格复试考生复试总分须有至少240(总分300)以上者方予考虑录取。

4.法律硕士专业破格录取限额为5名,其他专业破格限额为每专业1名。

5.各专业破格复试考生录取顺序按初试总成绩加上复试总成绩之和进行排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广东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审批表.doc 附件2: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破格复试审批表.doc 附件3: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政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