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200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最新公告
各位考生:
200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最低复试分数线现已确定并公布。各考生如欲了解各专业相关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请自行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现就我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试排名
研招办现已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教育部规定A类地区最低复试线的考生按总分进行排名,并公布在我处网页上;考生可登录我处网页—招生工作—成绩查询模块,查询本人入学考试初试总分专业排名情况。
二、复试资格
根据教育部划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有关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资格情况如下:
1.国民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国际贸易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英语语言文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等14个专业的上线考生均具有复试资格。
2.民商法学专业排名23名前(含第23名)的考生、诉讼法学专业排名22名前(含第22名)的考生方可具有复试资格。
三、调剂工作
1.校内调剂专业范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民商法专业或诉讼法专业,达到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但未能取得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宪法学与行政法专业,有意向调剂到该专业的考生须于于
2.校际调剂专业范围:除法学类的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4个专业不接收外校调剂生外,其余各专业均可接收少量第一志愿非报考我院的优秀考生,考生直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线提交调剂申请,研招办将从所有申请者中择优选择部分调剂生,并在线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办发出复试通知的24小时内,在线确认来我校复试,逾期视为放弃调剂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虽未达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但已达到B、C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及已达到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但未能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尽快与B、C类地区兄弟院校联系调剂事宜,考生须凭接收单位的接收函方可到我校研招办办理考务档案调出事宜。
四、复试工作
我校2007年复试工作初定
因我校2007年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录取比例约为1.3:1,请所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认真准备复试。
五、复试录取规则
我校2007年复试录取工作规则将于
研招办
二00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