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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63

关于做好研究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硕士点所在学院、各研究生:

按照粤商院[2009]72号《关于做好秋冬季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

1.各硕士点所在学院在各研究生班级(含新生班级)安排专人负责H1N1流感监控工作,摸清并及时报告研究生有无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各学院请于97上午下班前将摸底情况报研究生处杨老师。

2.各硕士点所在学院应充分利用网络、班会等有效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使研究生加深了解H1N1流感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

3.各硕士点所在学院要尽量避免举行大型集体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

4.各硕士点所在学院发现学生有发热、咳嗽、喉咙痛、头痛、身体疼痛、发冷、腹泻、呕吐、疲劳等症状时,督促学生尽早去校门诊部或医院就诊。同时将情况及时上报研究生处,以便进行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粤商院[2009]72号《关于做好秋冬季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处

                         00九年九月一日

 

 

 

 

粤商院〔2009〕72号
 
 
关于做好秋冬季节甲型H1N1流感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教辅、科研、机关、直属单位:
为做好秋冬季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防止甲型H1N1流感在我校发生和传播,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各级学校2009学年军训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指引》,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秋冬季节是甲型H1N1流感和季节性流感多发季节,学校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学校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发挥领导作用,及时采取措施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各项工作;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三水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与学校疫情应急处置办公室和校门诊部、学生处等部门密切配合。
二、做好开学前甲型H1N1流感摸底工作
各单位要摸清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有无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有无与流感样病人接触史以及外出旅行史等相关情况,并及时报告。
三、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工作
1.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尽快拟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全校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尤其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及日常环境消毒工作。全体师生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保持良好的个人及环境卫生,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增强机体抵抗力。
2.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校门诊部配合宣传部在学校校园网、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宣传工作;学校各单位,尤其是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三水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网络等形式对师生开展宣传教育,使大家加深了解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增强防病意识和能力。
3.严格控制大型集体活动。要尽量避免举办大型集体活动,
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非必要的坚决取消。开学典礼和其他大型会议、活动等可安排在室外进行,或者以视频方式分场地室内进行。
4.加强学生军训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根据《广东省各级学校2009学年军训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指引》制定相应的防控工作预案;配备充足的医务人员,严密监测学生健康状况;调整军训课程,强调团队训练,降低体能训练的强度,减少体能训练的时间,防止因疲劳导致学生免疫力下降引发疾病。
四、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处置工作
1.各单位发现学生、教职工有发热、咳嗽、喉咙痛、头痛、
身体疼痛、发冷、腹泻、呕吐、疲劳等症状时,督促学生、教职工尽早去校门诊部或医院就诊。校门诊部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及时、准确诊断病情,对不能确诊者,要及时送往校外医院就诊。
2.及时报告。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确诊或疑似病例,各单位要按照相关程序,及时报告学校,具体程序为:各二级学院学生、各单位教职工出现发热等情况——本科生报学生处、研究生报研究生处、教职工报人事处——再报告学院办公室、校门诊部(三水校区师生和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生直接报学院办公室和校门诊部)——必要时报告学校领导——视情况报告海珠区防控中心和省教育厅。学校办公室要及时将疫情报告给省教育厅和地方疾控中心。
3.严格执行有关隔离制度。经疾控部门或医院确定的甲型
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诊断为甲型H1N1流感的师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要进行预防服药、医学隔离观察。
五、加强与地方疾控中心联系
要加强与海珠区疾控中心、官洲街疾控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周边地区防疫情况,并在他们的指导下开展落实我校防控工作。
 
附: 1.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
2.广东省各级学校2009学年军训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指引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卫生  甲型H1N1流感△  防控  通知              
 广东商学院办公室                   2009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