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级研究生2009-2010学年度
缴费须知
2007、2008级研究生:
2009-2010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由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电力支行进行代收代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07、2008级研究生将本人应缴纳的2009-2010学年度学费、住宿费于
2.学校财务处将于
3.如有特别原因,不能按时缴费的,进校报到时须提交缓交申请,经批准后,方予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4.非定向研究生的建设银行账户即为每月发放普通奖学金的建设银行账户。其他类别研究生的建设银行账户分为:已上报研究生处相关信息的个人账户(之前有账户者)、6月中旬通过研究生处统一办理的建设银行账户(之前无账户者)。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