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奖、优秀学位论文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05级研究生:
按照《广东商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粤商院[2005]123号),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奖、优秀学位论文奖评选活动。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参加优秀毕业生奖评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位论文成绩达到优秀,或毕业当年度获得国内外
2、培养计划所规定全部课程的平均成绩达85分以上,其中学位课程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3、在学期间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核心期刊;
4、表现良好。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得参与此项评选。
(二)参加优秀学位论文奖评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学位论文成绩达到优秀。
二、评选时间及程序
1、欲申请的毕业研究生请填写《广东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一份(附成绩单、论文复印件)、《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一式一份(附论文摘要、目录),并请导师填写相关推荐意见后在6月16日下午5点前交研究生处杨老师。
2、6月17日研究生处对所有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提交评奖委员会。
3、研究生处组织召开评奖委员会会议进行评议、投票。。
4、研究生处将评议结果报院务会审批。
5、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研究生处于网上公布。
6、7月初于硕士学位授予仪式中进行颁奖。
三、评选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方为优秀。
2、中文核心期刊是指南京大学CSSCI2006年度入选期刊目录http://kyc.gdcc.edu.cn/csscilyqk2006.htm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2004版所列明期刊http://kyc.gdcc.edu.cn/cysc/bdhxqk2004.htm。
3、《广东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学生用表处下载。
4、获得“南粤优秀研究生”称号的毕业生视作符合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一)的相应要求。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