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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二00八年研究生自选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69

关于申报二00八年研究生自选研究项目的

通知

 

各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导师:

为有效引导硕士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规范研究生课题研究工作,激发研究潜力,鼓励团队创新,并为最终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打下良好基础,学校决定启动二OO八年硕士研究生自选研究项目(以下简称自选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自选项目鼓励研究生选择本学科或与本学科相关的交叉学科研究领域中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前沿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问题,开展深入研究。附件中提供近三年我校研究生申报并立项的自选项目,供各研究生参考,请避免选用已研究过的课题进行申报。

二、各硕士点导师组应拟定出本硕士点参考研究课题并向研究生公布以作指引,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自选项目的指导力度,鼓励研究生形成研究团队,规范研究生自选项目的开展工作,促进自选项目多出精品成果。

三、本次自选项目主要面向2007级研究生,项目申请主持人必须是2007级研究生,其它年级研究生可作为参与人参与此次自选项目研究。

四、自选项目应选择与申请主持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方向相符或相近的课题进行研究。自选项目应有稳定的研究队伍,自选项目申请主持人应选择与本人选题、研究方向相近的研究生组成课题组进行集体研究,课题组人员总数一般为3-5人。

五、课题论证应当充分,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得当;研究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具体,可操作性较强。

六、自选项目应有与项目研究方向相近的两名具有副高职称的教师予以推荐,其中一名须为申请主持人的导师。

七、自选项目研究的计划周期一般为一年,自20087月起至20096月止。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半年。

八、学校将按照经、管、文、法四大门类根据项目的质量高低、可行性等因素对各自选项目进行评定并对合格的项目申请进行资助,对于部分质量较差的项目申请不予立项、资助。资助经费一般为800元,最高可达2000元。

九、自选项目的研究成果形式一般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也可以是学术会议入选论文,或者为挑战杯、创业设计大赛、数学建模等学术性比赛入选论文、研究报告等形式。

请各位研究生广泛收集资料,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此项工作,规范、认真地填写《广东商学院研究生自选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20084月修订)》(以下简称《申请书》)。

《申请书》请自行从研究生处网页的下载专区下载,填写时请勿更改表格结构。《申请书》一律使用打印文稿,经推荐人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书》一式两份交研究生管理科杨老师(其中一份所有页须为原件,另一份可为复印件),同时交电子版一份,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5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商学院2005年度研究生自选项目立项统计表

附件2:广东商学院2006年度研究生自选项目立项统计表

附件3:广东商学院2007年度研究生自选项目立项统计表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处

00八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广东商学院2005年度研究生自选项目立项统计表.xls 附件2: 广东商学院2006年度研究生自选项目立项统计表.xls 附件3: 广东商学院2007年度研究生自选项目立项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