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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OO八年研究生寒假放假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69

 

关于二OO八年研究生寒假放假的通知

 

经济贸易与统计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放假安排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将研究生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研究生116日(星期三)开始放假,229日(星期五)回校报到注册,3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    有关要求

1、加强安全防患工作。各宿舍切实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假期无人居住的宿舍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水龙头,消除安全隐患。外出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尤其旅途注意交通安全。

2、寒假期间留校的同学于15日前到各班班长处登记,班长将名单填在《2008年寒假留校人员统计表》,并在统计表上注明26日(大年三十)、27日(大年初一)是否在校过春节,在16日上午将电子版和纸制版各一份交相关部门,以便于学校统一安排春节期间的活动(经济贸易与统计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研究生由班长统计好后交至本学院学科秘书处,其他研究生由班长统计好后交至研究生处杨老师处)。经济贸易与统计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学科秘书汇总好本学院寒假留校人员情况后,17日上午将本学院寒假留校人员情况复制一份电子版交至研究生处杨老师存底。

3、依时返校。229日由研究生本人持研究生证到相关部门报到注册,不得找人代为注册(经济贸易与统计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研究生请到本学院学科秘书处报到注册、其他研究生到研究生处杨老师处进行报到注册)。为保证及时返校,务必提前订购返程票,不得以购票难为由推迟返校。未按时报到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4、寒假期间遇有紧急情况,请即与相关学院或研究生处联系,以便掌握有关情况,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OO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2008年寒假留校人员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