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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级研究生自选研究项目进行结项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65

关于2005级研究生自选研究项目进行结项的通知

2005级各专业硕士研究生:

根据《关于下达二00五年度硕士研究生自选研究项目立项及经费资助的通知》(粤商院〔2006115号),研究生处按既定计划对2005级硕士研究生自选项目进行结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自行从研究生处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广东商学院研究生自选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按要求填写并打印,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交班长统一于1119日报送到研究生处杨老师处进行审核。

2、请附相关成果复印件作为结项依据,成果复印件包括出版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含有自己名字的页面)、版权页(注有刊号、出版单位、出版日期等版权信息的页面)、个人成果正文(全部正文)。无相关成果不得结项。

3、尚未填报《广东商学院研究生自选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的同学请同时补交,否则不予结项。

4、研究生处将于1121日前对成果相关性以及《广东商学院研究生自选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是否已交进行核查。

5、请同时备好相关票据,按照附件《自选项目经费报销须知》说明经个人及导师签名后,交班长统一于1122日、23日报研究生处杨老师审核后由班长到财务处报销。未予结项的发票不予报销。

附件:自选项目经费报销须知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00七年十一月六日

 

 

自选项目经费报销须知

一、        发票抬头仅能填 “广东商学院” 字样,不得填写“广东商学院研究生处”或“张三”等个人字样,否则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不能报销。

二、        发票报销范围为打印费、复印费、书费。

三、        书费发票上须有所购图书的具体名称(或附写有书名的电脑小票),无具体书名的发票为无效发票。

四、        购买与研究项目无关书籍的发票不能报销。

五、        发票、小票背面须个人及导师签名。

六、        发票正面不得填涂,如有涂改,按照国家财务管理规定该发票即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