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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照片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32

关于2011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照片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1届毕业研究生所在学院(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毕业研究生电子学历认证工作,顺利完成我院毕业生电子图像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我院2011届毕业研究生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的采集、制作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图像集中拍摄时间:20101212(周日下午)下午17时,拍摄地点:教学楼三楼教师休息室。各学院(部、中心)具体拍摄时间如下:

单位

人数

拍摄时间

财税学院

9

17:00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78

17:03

法学院

76

17:22

工商管理学院

20

17:40

国民经济研究中心

8

17:50

会计学院

19

17:55

金融学院

21

18:05

经济贸易与统计学院

25

18:15

外国语学院

15

18:25

政治与教育学院

16

18:32

旅游学院

6

18:40

二、收费标准:图像采集收费为每人15,各班班长1213日前负责收齐统一交各二级单位学科秘书处,各学科秘书于1217日前将采集费和名单交研究生处学位科(办公楼503)。

三、中国图片社负责提供二寸相片4张、一寸相片8张和电子图像。拍摄的照片用于粘贴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而拍摄的电子图像将上报教育部,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进行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
   
四、拍摄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照相。为保证拍摄秩序,请各学科秘书根据拍摄时间表,将本单位学生按专业统一组织进入拍摄现场,同一专业按学号从小到大进行拍摄。

六、毕业研究生注意事项:

1、拍摄时不能穿着黄绿色、蓝色上衣。

2、请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准时到拍摄点集中,并按顺序自觉排队等候拍摄,拍摄前告知工作人员本人的学号或身份证号。

3、个别错过集中拍摄时间的学生请于2011310自行到新华社广东分社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205(府前路位于广州市人民政府西面300,广东迎宾馆斜对面),联系电话:020-83302077

4错过拍摄时间,影响到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制作以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研究生责任自负。

5、请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陆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