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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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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校级重点(扶持)学科遴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43

各有关单位:

为顺应学位授权点按一级学科进行管理的新形势,优化我校学科布局,提升学科建设层次,根据国家和省学位办有关学科结构和布局设置调整的意见以及我校学科建设的实际,现对我校第三轮校级重点(扶持)学科遴选办法作适当调整,补充通知如下:

一、第三轮校级重点学科按一级学科申报立项,分设A类、B类两个层次;校级重点扶持学科按二级学科申报立项。建设期均为三年,实施目标管理。

二、申报校级重点学科的一级学科应具有硕士点(截至20106月),申报重点扶持学科的二级学科应具有硕士点或基本具备申报下一轮硕士学位授权点条件。

三、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申报层次,二级学科所在一级学科如参评校级重点学科,则该二级学科不再参加校级重点扶持学科的评选。

四、此次遴选立项规模及资助强度如下:

1.A类校级重点学科拟立项3个,按该一级学科下我校现有(截至20106月)硕士点每个7/年的标准确定建设经费;

2.B类校级重点学科拟立项2个,按该一级学科下我校现有(截至20106月)硕士点每个5/年的标准确定建设经费;

3.校级重点扶持学科拟立项5-7 个,每个建设经费为4万元/年。

五、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确定申报学科,填写《广东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表》(附件1)或《广东商学院校级重点扶持学科申报表》(附件2),于20101015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七份及对应电子文档、数据采集表(附件3)电子文档交校学位办(研究生处),同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备查。填报内容统计时限为2006712010630

联系人:何晓聪   84095909  13560107066

 

                                校学位办

                                  2010-09-24

 

附件1: 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表.doc 附件2: 校级重点扶持学科申报表.doc 附件3: 数据采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