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粤商院〔2009〕125号),经本人申请、学科点评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确认戴激涛等四位同志具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公示时间五天。
受理部门:校学位办、纪委。
电 话:84096845、84096823
Email:xwb@gdcc.edu.cn
特此通告。
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情况
序号 | 学科专业 | 姓名 | 职称 | 学位 | 最高学历毕业专业 | 年龄 |
1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戴激涛 | 讲师 | 博士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31 |
2 | 诉讼法学 | 谢雄伟 | 副教授 | 博士 | 刑法学 | 34 |
3 | 民商法学 | 陈红彦 | 副教授 | 博士 | 国际法学 | 32 |
4 | 旅游管理 | 袁亚忠 | 副教授 | 博士 | 企业管理 | 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