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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照片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84

2007级各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毕业研究生电子学历认证工作,顺利完成我院毕业生电子图像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我院2010届毕业研究生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的采集、制作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图像集中拍摄时间:20091230日(周三),拍摄地点:教学楼六楼教师休息室。各学院(部、中心)具体拍摄时间如下:

学院(部、中心)

人数

拍摄时间

国民经济研究中心

14

17:00

金融学院

14

17:10

会计学院

17

17:20

经济贸易与统计学院

20

17:30

法学院

68

17:45

财税学院

8

18:15

工商管理学院

11

18:20

思教部

11

18:30

外语学院

11

18:40

旅游学院

2

18:50

二、收费标准:图像采集收费为每人15,各班班长1230日前负责收齐统一交各二级单位学科秘书处,各学科秘书于1231日前将采集费和名单交研究生处。

三、中国图片社负责提供二寸相片4张、一寸相片8张和电子图像。拍摄的照片用于粘贴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而拍摄的电子图像将上报教育部,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进行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
   
四、由于今年不填写机读卡,请通知学生拍摄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照相。为保证拍摄秩序,请各学科秘书根据拍摄时间表,将本单位学生按专业统一组织进入拍摄现场(拍摄速度约每分钟2--3人),同一专业按学号从小到大进行拍摄。

六、毕业研究生注意事项:

1、拍摄时不能穿着黄绿色、蓝色上衣。

2、请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准时到拍摄点集中,并按顺序自觉排队等候拍摄,拍摄前告知工作人员本人的学号或身份证号。

3、个别错过集中拍摄时间的学生请于2010310日前自行到新华社广东分社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205(府前路位于广州市人民政府西面300,广东迎宾馆斜对面),联系电话:020-83302077

4错过拍摄时间,影响到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制作以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研究生责任自负。

5、请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陆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〇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