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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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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76

 粤商院研学位[2009]0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科点、2009届毕业研究生:

  200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经过专家评审已进入论文答辩阶段,通过专家评审并符合答辩条件的研究生可依时进行答辩。各学科点已按要求提交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时间安排。现将各点符合答辩条件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1、各学科点答辩安排见附件。

  2、各院负责人、各学科点召集人、导师、学科秘书、答辩秘书、研究生认真阅读《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暂行规定》(粤商院[2006]126号)文件,按要求做好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

  3、各院负责人、各学科点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答辩工作,做到符合规范,从严要求,公开进行。学科秘书应提前召集答辩小组秘书熟悉答辩相关工作,准备好答辩材料,做好答辩记录。答辩结束后及时整理汇总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处。

  4、硕士生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研究生参加答辩,研究生应提前准备好答辩的演示材料,认真参加答辩。

  特此通知。

                                             广东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00八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06国经答辩安排表.xls 附件2: 06金融答辩安排表.xls 附件3: 2009届宪政答辩会安排表.xls 附件4: 06诉讼法学答辩会安排表.xls 附件5: 06企业管理答辩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