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新增及更新个人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硕士点、研究生指导教师:
我校第六批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已确认,2008级硕士研究生即将入校,2009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正在进行。为使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职称、学位、科研成果、获奖等个人信息情况能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上及时添加及更新,特通知如下。
1、各位导师请在
2、导师个人信息的内容按照附件1的格式填写,请各位导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学术及社会兼职”、“研究生教学经历”、“研究项目及到位经费”、“论文及著作”和“业绩及获奖”等几项内容必须与研究生教育有关。
3、导师更新并提交个人信息后,研究生处将对各位导师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对于所填内容与研究生教育无关的,研究生处将予以撤销。
4、请导师将个人信息的更新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有更新调整的信息及时上网更新。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