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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及提交答辩申请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119

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2005级研究生: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学位论文编写规则》(国家标准GB/T 7713.1-2006),我处对《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粤商院[2005]123号)作了调整补充,制定了《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书写格式补充说明》(见附件1)。请各研究生按此要求完善学位论文。

根据《关于加强2008届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毕业研究生应在328日前填写《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及以下材料到各学院学科秘书处审核:

1、《广东商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社会实践或教学实践),不少于3000字且经本人指导教师签名;

2、已有实习单位意见的《实习鉴定表》;

3、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含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正文)

同时,登录“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按以下程序在网上提交学位申请:

1、进入“环节管理”中“录入环节信息”:选择“发表论文”,录入已发表论文情况;选择“专业实践”,录入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情况;

2、再进入“学位申请”,录入“答辩申请”并提交。

以上工作按《广东商学院2008年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进度表》(附件2)安排应在48日前完成。除各培养环节须完成外,必须已清缴学费及住宿费才能成功提交学位申请。请各研究生上学校财务处网页“学费查询”查看本人缴费情况。欠费同学须在420之前缴清费用,否则不能安排学位论文的答辩。

422起,学位办将对研究生的①学费缴交②课程成绩③补本课程④社会实践⑤开题情况⑥《广东商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学位论文学术评语》进行审查,合格后通过答辩申请,安排学位论文评审。

425前,列入学位论文送审的研究生须将按要求装订好的学位论文一式两份送到学科秘书处,由学位秘书集中交学位办送审。本次学位论文送两名专家匿名评审,专家评审未通过者将不安排参加答辩。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书写格式补充说明

附件2:《广东商学院2008年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进度表

附件1: 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书写格式补充说明.doc 附件2: 广东商学院2008年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进度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