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
报送材料的通知
粤商院学位[2007]2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报送材料的通知》(学位办便字071003号)文件精神,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信息库将扩充、更新,并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现转发学位中心[2007]87号文件,见复印件(附件3)。
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传达落实文件精神,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认真填写附件1《专家汇总表》和附件2《专家简况表》,并于前将附件1、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送研究生处(办公楼505),由研究生处最后汇总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小朋,电话:84096987。
附 件:1:专家汇总表(样式)
2:专家简况表
3:《关于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报送材料的通知》(学位中心[2007]87号)
广东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