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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杨勇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1-04-19 浏览次数:1534

                                        粤财大研[2021]27号

各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冲补强”提升计划规划,现启动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拟资助额度及限额
  1、研究生暑期学校(12万/个,3个)
  2、研究生学术论坛(6万/个,3个);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2万/项,3个);
  4、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5万/个,3个);
  5、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5万/个,4个);
  实际资助额度将根据省教育厅正式文件及经费情况进行调整,因经费不足而无法启动建设的立项项目,将列入项目库择机建设。
  二、申请条件及结项要求
  申请条件见《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结项要求等见各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
  三、申报说明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在2021年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通知另发)中遴选,根据申报条件、项目质量情况和申报人意愿综合确定。
  2、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须为校级研究生示范课程方可申报,根据申报条件、建设情况综合确定。
  对原课程负责人调离、退休的,开课单位可组织课程组相关人员进行申报。因方案调整不再列入2021年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课程不予受理申报。
  3、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须为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方可申报,根据申报条件、建设情况综合确定。
  4、有同类未结题(验收)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申报人不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
  5、项目起止时间参照《申报认定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
  四、进度安排
  1、即日起各单位将本通知向全体相关人员进行公布,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2、申报人认真阅读各项目的申请条件和结项要求,4月29日前将申请书(含佐证材料)一式7份、电子版交所在培养单位,做好参加差额现场答辩评审的准备工作。
  3、各单位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签署具体意见,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统一交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gdufepy@qq.com。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学校审批并公示。
  五、其它说明
  各单位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报,确保申报数量和质量,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4096987,地址:北三904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21]1号)
  附件2:各类项目申请书及管理办法
  附件3:申报认定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4: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6日



各类项目申请书及管理办法.zip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pdf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推荐汇总表.xls申报认定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