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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集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勇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1-01-12 浏览次数:1497

粤财大研[2020]8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集中考试考务工作,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集中考试时间安排

118-122日(全日制)、(116-17日,123-24日)(非全日制)

二、巡考工作组

学校成立研究生期末集中考试巡考小组,负责检查、评估考场纪律和监考工作。  

长: 邹新月

副组长:苏武俊 段 何晓聪 吕 

  员:相关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负责人(详见附件1

 书: 杨 林 

三、巡考工作分工

(一)组长、副组长职责:考试期间巡视考场、检查考试情况。

(二)组员职责:负责本单位各类课程考试的巡考,并抽1天交叉参与118-22日的全校其它单位全日制研究生各类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巡视主考、监考到位情况,根据主考、监考职责和考试纪律要求,对监考员和考生不规范的行为和异常现象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协助处理考场突发事件等。

(三)巡考人员在考前15分钟到巡考工作点(广州校区北五栋一楼前、佛山校区拓新楼一楼前)签到、领取巡考证。

(四)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巡考情况记录表》(附件2),本单位各类课程考试的巡考记录表由各单位留存备查,交叉巡考的巡考记录表巡考结束交各巡考工作点。

(五)具体工作要点见《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巡考须知》(附件3)。

   四、考务准备

各培养单位114日前检查考试试卷是否印制,草稿纸、答题纸、试卷袋、密封条是否齐备,考试学生名单是否打印,短缺材料请及时印制,或至研究生院领取,或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打印。确保每个试卷袋里装有足额的试卷、草稿纸、答题纸,两个密封条,一份考试学生名单,两份《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附件4),一份《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附件5))和一个空白试卷袋,并在试卷袋上注明考试时间、地点、日期、试卷印制份数等信息。

各培养单位114日前,将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和查看方式传达到主考、监考、研究生(教师登录OA系统---研究生事务---(页面右上角下拉菜单选择“教师”)---页面左侧监考安排信息查看,研究生登录OA系统---考试成绩--考场信息查看),将本单位巡考任务传达到相关负责人。

五、主考、监考工作分工

(一)查看工作任务

各培养单位主考、监考老师应于115日前进入http://oa.gdufe.edu.cn查询本人考试任务。

(二)主考老师职责

1.考试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

2.考试过程中回答考生有关疑问。

3.考试结束回收所有考生答题纸、考试学生名单(已签名)、《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

   (三)监考老师职责

   1.领取考务资料

每场考试由排在第一位的监考老师在考前30分钟到相应地点领取各类课程(广州校区:公共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公共课学术学位基础英语、公共课中级计量经济学、公共课中级微观经济学领取地点,北三栋904;专业课领取地点:各培养单位学科秘书处;佛山校区:公共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拓新楼1楼)的试卷、答题纸、草稿纸、考试学生名单、《考试安排情况表》(附件6)、密封条、《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等考务资料。领取时请注意核对考试科目和领取材料是否一致。

2.监考员就位

所有监考老师在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组织考生凭身份证或研究生证进场并按要求就坐。考生须相互隔开就坐,单独进行考试。

3.清点试卷、答题纸、草稿纸

考前15分钟,监考老师清点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数量是否足额。试卷如有问题,请联系主考老师进行处理;试卷如有短缺,请联系试卷分发老师进行处理;答题纸、草稿纸如有短缺,请至各巡考工作点领取。

4.宣读纪律、清场

考前10分钟,监考老师宣读考场纪律(特别强调一经认定为作弊将无法获得硕士学位)。进行清场,要求研究生将相关资料、讲义放在讲台指定区域。

监考老师查阅《考试安排情况表》本场科目的考试形式,不论开卷、闭卷,均需考生独立完成。开卷考试只能使用纸质参考资料,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不允许使用。

   5.发放试卷、答题纸、草稿纸

考前5分钟,监考老师发放试卷、答题纸、草稿纸每人一份,并指导考生在试卷、答题纸、草稿纸指定位置签名。

6.核对证件、考生签到 
  开考后,监考老师逐一查看考生证件,防止冒名顶替。

  每位到场考生须在考试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

  7.考试中注意事项

 1)考生中途要求再提供草稿纸,需将原发放草稿纸收回。

 2)遇考生作弊,请第一时间向巡考反映。遇考生抄袭、夹带等,没收考生抄袭材料后,须当场要求考生在抄袭材料上签名确认,如考生拒绝签名,由在场的两名监考老师签字确认,以便后续处理。

 3)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认真注视考场,不使用手机,不翻阅书报,不吸烟,不走出走廊,不在讲台前或座位上久坐,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一式两份。

 5)考试结束前,研究生院派专人到场回收一份《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

  8.试卷密封

  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填写试卷袋相关内容。将考生答题纸、一份《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考试学生名单装入研究生试卷袋,在右上角注明“答题纸”,并用封条密封。试题纸和草稿纸装入另一个研究生试卷袋,在右上角注明“试题纸、草稿纸”, 并用封条密封。

  9.试卷交接

  广州校区:公共类课程交研究生院(北三904室)保存三个月备查,专业课程交各培养单位保存三个月备查。

  佛山校区:公共类课程交研究生院佛山分院(厚德楼501室)保存三个月备查。专业课程交各培养单位学科秘书处。

  10.其它

  监考老师须严格监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为考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避免出现研究生投诉或被巡考人员反映监考过程有异常情况。

  联系人:杨老师(广州校区)、林老师(佛山校区)

  联系电话:020-84096987,0757-87828805

  办公地址:广州校区北三栋904室、佛山校区厚德楼501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巡考工作小组联系表(见工作群文件)

  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巡考须知

  附件3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巡考情况记录表

  附件4: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须知

  附件5: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

  附件6: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

  附件7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安排情况表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安排情况表 - 公布.XLS  

附件2-6.zip

                          研究生院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