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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刘瑀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0-09-17 浏览次数:7932

粤财大研[2020]50号

各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及《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粤财大[2018]41号)(下称《奖助办法》),现启动我校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规范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参评人人事档案已转入学校,符合《奖助办法》第四条,且无第七条所列情节

3.2018级2019级研究生用于申报奖项的成果应在20199月1日至20208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班可放宽至20209月)

4.MBA、MPA、MTA等不脱产学习者的奖学金项目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二、评选项目

(一)国家奖学金

 1.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不含延迟毕业者)可参加评选。

 2.名额分配。2020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3,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比例,学术学位11名,专业学位22名。学校根据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数在校生参评年度“攀登计划”立项、获得省级以上竞赛优秀成果、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情况下达推荐限额,具体限额数详见2020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3.评选方式。学校组织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对各培养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整体比较、差额评选。

(二)学业奖学金

1.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延迟毕业者)可参加评选。

2.评选比例。各培养单位按一等奖10%、二等奖30%、三等奖60%组织评选。具体名额数详见2020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3.评选方式。学校组织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各培养单位推荐人选。

(三)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1)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2)没有固定的工资收入;

3)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在本校就读(不含延期毕业者、休学、出国学习者)

4)无恶意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2.发放标准及发放方式。按照每生每月600元,发放10个月,共计6000元,按月发放到学生中国银行账户。

3.评选程序。各培养单位核定本单位符合资助条件的名单。

(四)优质生源奖学金

1. 参评对象。符合优质生源奖学金参评条件的2020级研究生。

2. 评选方式。学校组织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各培养单位推荐人选。

(五)佛山校区全学段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被我校录取的已报到注册的佛山校区全学段研究生,学校按6000元/生发放。

三、评选程序及进度安排

1. 各培养单位组织申报和评审。

1)制定评审细则。各培养单位成立由本单位书记、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本单位评审细则并面向本单位全体师生公布,于10月10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2)即日起,各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申请、单位评审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10月10日前报送评审结果和评审材料到研究生院。

410月10日至10月16日,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评审结果,组织学生登录系统申报相应等级的奖学金,并完成审核。

老师登录路径:http://yjs.gdufe.edu.cn/epstar/web/outer/cas_index.jsp

学生登录路径(账号:学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http://yjs.gdufe.edu.cn/ssfw/login_cas.jsp 

需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兼容模式。

2. 学校审定并上报教育厅

10月19日前,学校组织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推荐名单,并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10月23日前,学校将评审结果汇总报送教育厅。

对培养单位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培养单位公示期内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对学校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校内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实名并书面提请裁决。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一览表》(附件2-1)(以下简称《一览表》),纸质版用A3格式打印,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2.推荐学生的参评佐证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按要求提供,且与一览表》中所列条目按顺序逐一对应。无佐证材料的条目或不在评选间取得成果不在《一览表》中体现。每份佐证材料经办老师签名后加盖公章。

3.每名推荐学生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纸质版。严格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示例)》(附件2-3)填写。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4),纸质版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国家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优质生源奖学金

1.《优质生源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5按所符合的申请条件类别,由高到低分类排序。

2.推荐学生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符合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条件的,必须提交本科学校所属教育厅发文的文件复印件。佐证材料按《汇总表》中姓名顺序排序。

各培养单位需认真验证原件真实、有效,符合评奖条件。经办老师在复印件上签名后加盖公章。
   五、注意事项  

   请各培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要求审核国家奖学金《一览表》中所列条目是否有符合要求的佐证材料,所提供材料是否在规定时间取得,同一成果有无重复填报等情况如上报的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候选人参评资格。




附件1 2020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1 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一览表.docx

附件2-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docx

附件2-4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3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4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5 优质生源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09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