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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刘瑀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19-12-24 浏览次数:867

粤财大研[2019]77

 

各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奖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关于评选2019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粤奖助委〔20193号)文件的要求,现开展2019年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从事研究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研究生辅导员等

二、推荐名额

研究生资助工作人员1

三、推荐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四)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

(五)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四、推荐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进行申报,并在本学院范围内组织初评,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并按时报送材料。

  (二)组织评审:由研究生院组织对参评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上报人员名单。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精心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

优的原则,确保推荐质量。

(二)各学院确定推荐对象后,需报送以下材料:

1.2019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2019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

2.推荐对象个人简介(限200字内,用于微信展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主要先进事迹及感言等(电子版)。

3.个人生活近照(电子版)一张,JPGPNG格式,大小不超过5M;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承担课题等佐证材料复印件,经学生处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20191227日前报送至研究生思政与管理办公室(北3-908)。

附件1:2019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

 附件2:2019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处)

          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