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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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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欠费清缴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瑀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19-10-28 浏览次数:1149

粤财大研[2019]5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全日制学生学费住宿费缴纳管理办法》(粤财大〔2017〕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结合研究生实际,现将近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单位核对欠费数据,将贷款、学籍异动、免学费、境外学习等情况在表格中“备注”栏注明,于10月30日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复核后提交财务处。

二、培养单位根据核对后的欠费名单,将相关事项通知到每位欠费研究生。截止到11月30日,培养单位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四、五款,对无故欠费的研究生暂缓办理注册,暂缓办理选课、登记考试成绩、考试准许、毕业论文开题、论文答辩等,取消各类先进评选资格。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处)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