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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1年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库入库申报的通知
作者:杨勇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19-06-10 浏览次数:841

                                   粤财大研[2019]36号

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促进研究生实践能力的提升,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大[2014]47号)、《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大[2014]47号),现启动2019-2021年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库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自2019年开始,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经评审符合要求的申报基地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根据基地整体质量、专家评审情况,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需要,确定基地项目建设的先后顺序。
    二、申报条件
    按培养单位、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设立的各类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实践基地可予申报,鼓励若干培养单位按一级学科或交叉学科进行联合申报。合作单位一般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校等。合作双方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已承担有校级、省级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任务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宜再作为负责人参与本次申报工作。
    三、项目库说明
    所有项目经申请、单位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必要时进行立项答辩)等程序后确定优先资助项目、入库待资助项目。2019年预算先安排部分优先资助项目,其它入库项目将作为2020、2021年待资助项目进行滚动管理。
    四、项目标准及限额
    2019年优先资助基地项目拟不超过8个,建设期限3年,资助标准30000元/个;具体项目数结合经费情况、评审情况综合确定;以上项目先予拨付50%经费,结项验收后拨付剩余经费。入库项目根据申报评审情况综合确定。  
    五、材料报送
    1.基地建设负责人填写《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和《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可行性论证报告》,附合作协议书。  
    2.所在单位组织初审,填写《广东财经大学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3.6月28日(星期五)前,各单位将《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一式七份(其中一份须为原件)、《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可行性论证报告》一式七份(含合作协议书,可均为复印件)、《广东财经大学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交研究生院,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dufepy@qq.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勇,84095909,北三904

    附件:
   《广东财经大学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
   《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写提纲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合作协议书(模板)

                                        研究生院
                                       2019.6.10



《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写提纲.doc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doc广东财经大学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doc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合作协议书(模板)20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