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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校级“创新强校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作者:谢琦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18-11-28 浏览次数:540

各“创新强校工程”重点学科建设单位:

我校“创新强校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建设期即将结束,根据《关于2014年校级“创新强校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协同机制创新改革项目批准立项的通知》(粤财大[2015]53号)的有关精神,学校将对“创新强校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进行终期结项验收。现将有关结项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验收对象为2014年确定的校级“创新强校工程”重点学科,具体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公共管理、理论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其中,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和理论经济学在建设期内获批为省级重点学科,可免于验收。

二、验收内容

1.学科方向:学科研究方向的凝聚和特色、优势的凝练以及研究方向在省内或国内的影响力情况。

2.队伍建设:学科队伍的学历、职称、年龄、知识结构;学科梯队建设与水平提升情况等。

3.科学研究:研究人员承担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如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研究咨询报告、成果转化及社会影响等)、科研奖励、科研经费等情况。

4.人才培养:相关专业特色、教材课程建设、教学成果、人才培养数量、学生发表论文、获奖、就业情况等。

5.学术交流:举办或参加重要学术会议、专家讲学、学术交流活动、科研合作等。

6.条件建设:图书资料、实验室、仪器设备基础条件建设情况,基地平台建设情况及对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的支撑作用等。

7.经费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8.学科建设与管理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今后学科建设的计划与设想。

三、验收要求

1.各重点学科建设单位认真做好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自评,对照《广东财经大学校级“创新强校工程”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中的建设目标和量化指标,依据“验收内容”的具体要求,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结项验收表》(附件)。

2.请各重点学科建设单位于1210日前将《广东财经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结项验收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北三-904),电子版同时发送至996462125@qq.com

3.此次验收结果将作为新一轮校级重点学科遴选的参考依据,希望各相关重点学科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及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验收工作。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84095909

附件 广东财经大学2014年校级“创新强校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结项验收表.doc

研究生院

20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