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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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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的通知
作者:彭文霞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18-09-29 浏览次数:1469



工程硕士学位点:

根据《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8〕28号)(下称《通知》(附件1)),现开展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对应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程硕士学位点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对应调整的原则与要求进行调整。

二、按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附件2),以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对应调整为相应的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未提交调整申请的,国务院学位办将视为放弃该学位点。根据《通知》要求,2018年批准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根据申报时的领域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自主选择一个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对应调整。请工程硕士学位点根据申报领域进行对应调整。

三、填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附件3《单位对应调整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于10月10日前将纸质版交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到xwb@gdufe.edu.cn。

联系人:彭文霞 办公室:北三904  电话:84095909

附件:

1.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8〕28号).docx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doc

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docx

4.单位对应调整申请汇总表.xlsx

  

校学位办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