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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勇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18-05-28 浏览次数:952





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办法》(粤财大〔2014〕19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教学奖励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每年6月30日为前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的研究生教学项目和成果奖励申报截止日。请各培养单位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将个人申请表(见附件2)和提交的佐证资料于7月3日下班前交到研究生研究生培养科(北三908室)。


    联系电话:84096987;联系人:杨勇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办法》(粤财大〔2014〕19号)

2、《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申请表》(研究生)


  

                                  2018年5月25日










《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办法》(粤财大〔2014〕19号).doc《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申请表》(研究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