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促进研究生实践能力的提升,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大[2014]47号)、《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大[2014]47号),现启动2017年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培养单位、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设立的各类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实践基地可予申报,鼓励若干培养单位按一级学科或交叉学科进行联合申报。合作单位一般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校等。合作双方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已承担有校级、省级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任务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宜再作为负责人参与本年度申报工作。
二、立项资助
原则上本年度立项建设基地不超过8个,每个基地资助经费3万元,最终立项数根据申报质量和经费情况确定。
三、立项程序
按负责人申报、单位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必要时进行立项答辩)三个程序进行。
四、材料报送
1.基地建设负责人填写《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和《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可行性论证报告》,附合作协议书。(一式七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2.所在单位组织初评,各单位推荐限额2个,确定推荐排序后填写《广东财经大学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
3.12月22日前,各单位将《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一式七份、《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可行性论证报告》一式七份(含合作协议书)、《广东财经大学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交研究生处,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dufepy@qq.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勇,84096987,北三908
附件:
《广东财经大学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
《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
《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写提纲
二Ο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1.广东财经大学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doc2.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doc3.《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写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