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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17-06-14 浏览次数:866

 日前,广东省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粤学位函〔2017〕7号),我校被确定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此次进入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的单位总共有6所(广东财经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广州美术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南方科技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是广东省学位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和各高校2016年度全日制学生与专任教师比例、高学历教师比例、师均科研经费、生均经费等指标情况,结合前期立项建设工作研究确定的。

     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学校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前提条件,意味着我校朝着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目标又迈进了重要一步;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也表明省学位委员会对我校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肯定,对加快建设成为高水平有特色应用型财经大学具有重大意义。接下来学校将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各项工作,并抓紧制定建设方案,着力提升整体实力,尽早实现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历史性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