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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跨专业及同等学力录取新生补修本科课程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6-10-13 浏览次数:12

各培养单位、2016级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凡以跨专业及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应补修一定门数本科课程(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除外),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术学位研究生获得学士学位所在的学科与研究生阶段所在的学科不一致,即为跨专业。

金融硕士和保险硕士研究生获得的学士学位非“经济学”或“管理学”,即为跨专业。

税务硕士研究生由财政税务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界定。

会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非财务管理、会计、审计,即为跨专业。

2.跨专业及同等学力录取研究生(除税务硕士、会计硕士)如在本科期间曾修读过相应课程并考试合格,可于10月18日前填写《广东财经大学跨专业考生免修免考补本课程申请表》(下载专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已修课程部分划线进行标注)交各培养单位,申请免修免考。

税务硕士、会计硕士按相应单位通知参加跨专业水平测试,测试合格可予免修免考。

3.各单位结合《2016级研究生名册(是否跨专业初步统计表)》(附件1)审核研究生材料(组织相应水平测试),确定本单位的应补修人员名单,10月20日前将《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汇总表》(下载专区)交研究生处(电子、纸质各一份)。

4.补修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学校不统一组织补修课程学习。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师进行讲授,或安排研究生旁听本科生课程,或安排研究生自学(具体课程及部分推荐学习书目见附件2)。

5.补本修课程应在中期考核前完成。本学期和第二学期的第17周或第18周分别安排一次集中补本考试(闭卷),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

6.凡因未补修及补修课不合格而影响培养方案完成,不能进入下一阶段学习者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级研究生名册(是否跨专业初步统计表)》
     附件2:各专业补修课程及部分推荐学习书目

 

 

                                   研究生处

                            二Ο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