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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6-09-22 浏览次数:10

关于申报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按《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6]30号)精神及学校“创新强校”规划,本年度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预算及我校限额
  (一)
 研究生学术论坛(20万/项,限3项);
  (二)
 研究生暑期学校(30万/项,限3项);
  (三)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5万/项,限2项;项一般项目3万/项,限2项);
  (四)
 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10万/项,限3项);
  (五)
 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10万/个,限4个);
  (六)
 其他项目(预算经费由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拟实施情况填报,限5项)。

二、项目说明(见附件1)

三、进度安排

1、即日起各单位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准备佐证材料,做好参加差额现场答辩评审的准备工作。

2、9月27日前,各单位将相应材料(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各一式7份)交研究生处,电子版发gdufepy@qq.com

3、9月29日,专家评审。

4、9月29-30日,报学校审批并公示。

四、有关说明

1、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为“创新强校”项目,经省教育厅遴选、认定后组织实施,项目认定及实施情况将纳入创新强校工程的考核因素,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注意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列入我校“创新强校”研究生教育子规划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2、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本年度选题范围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类的研究项目优先考虑。

3、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限近几年已立项校研究生示范课程、综合改革委托项目平台课程申报,已结项项目优先考虑。申请人需填写“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同时提供不少于30分钟的课程教学录像光盘(rmvb格式) 

4、省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限近几年已立项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进行申报。  

5、有同类未结题(验收)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6、项目起止时间参照《申报认定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模版。

7、各单位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勇,电话:84096987,地址:北三908  

附件1: 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6〕30号)

附件2:各类项目申请书及管理办法

 

 

研究生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