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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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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6-09-22 浏览次数:4

粤财大学位[2016]7号

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和《广东财经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粤财大[2015]26号),我校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启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目前,各硕士点已按《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财大办[2016]16号)开展自评工作,现就下一阶段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方式

为全面评估学位点建设情况,采用专家实地考察的方式评估一级学科硕士点,采用专家通讯评议的方式评估其下设的、截至2015年12月已有毕业生的二级学科硕士点(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技术经济与管理、企业文化与伦理二级学科不参加通评,但仍需交表)。评估结果及使用按《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财大办[2016]16号)第五条要求执行。鉴于通评结果将作为一级学科硕士点实地评估专家重要参阅材料,不分设二级学科招生的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需参加通讯评议

二、二级学科硕士点评估时间安排

1.9月26日前,各二级学科硕士点将总结报告及附表提交到研究生处及牵头单位,同时自行准备相关佐证材料。评估材料填报过程遇到问题请参阅《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

2.10月30日前,研究生处通过通讯评议的方式完成二级学科硕士点的专家评估。

3.11月上旬,根据专家返回意见进度,反馈通讯评审结果至各二级学科及其所在一级学科。

三、一级学科硕士点评估时间安排

1.10月30日前,各牵头单位形成一级学科硕士点总结报告及附表提交研究生处。

2.11月30日前,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实地评估会议,每周拟安排两场,顺序如下:

11月14-18日(第11周):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11月21-25日(第12周):工商管理、英语

11月28-30日(第13周):应用经济学、统计

专家实地评估的基本流程如下表所示:

时长

内容

参加人员

40分钟

一级学科评估汇报

专家组全体成员、各一级学科评估工作小组、研究生处人员

60分钟

专家实地评估

专家组全体成员、各一级学科评估工作小组、研究生处人员

30分钟

专家组会议,形成评估意见

专家组全体成员

30分钟

专家组反馈评议意见

专家组全体成员、各一级学科评估工作小组、研究生处人员

实地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教师和管理人员座谈、与研究生座谈、查阅相关材料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科的专家实地评估环节,由专家组成员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分头前往相关学院开展工作。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是构建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估结果是未来一段时期我校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因此,希望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以评促建,切实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联系人:彭文霞  办公室:北三904  电话:84095909  

         何晓聪  电  话:84096237

 

附件:《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材料填写说明》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