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使2016级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学习,现启动本年度互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见
1、各单位按照具备2016年度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并结合目前导师已带在校研究生人数统计情况(附件1)确定本年度导师的指导任务。按照《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规定,每名导师指导的在校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总人数(以学籍系统为准)不超过16人。
对同时具备多个硕士点招生资格的导师,由导师所在单位协调相关硕士点并征询导师意见,确定其在各硕士点拟招生人数并告知相关培养单位,避免出现相互冲突情况发生。
2、各硕士点根据2016级研究生数和导师可指导人数确定本次互选的研究方向、该方向下的指导教师,及拟指导2016级研究生人数。研究方向以“201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可减少研究方向数,但不能变更所列研究方向名称。
3、按《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术学位专业选修课选课人数一般在4人(含4人)以上方予开课,各硕士点在确定互选研究方向时应结合后续研究生选课实际综合考虑。
4、数量经济学硕士点由经济贸易学院统筹提出各研究方向导师队伍名单及拟指导研究生数。
5、2016级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在职班研究生暂不进行导师互选,统一安排在2017年9月进行。
二、时间安排及步骤
1、9月22日开始,导师可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更新个人信息,以便研究生查阅。(操作指南见附件2)
2、9月23日前,各单位提交《2016级研究生互选方向及指导教师列表(含拟指导2016级研究生人数)》电子版及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各一份(附件3)。
3、9月27日前,研究生处审核确认。
4、9月29日前,公布各硕士点互选方向及指导教师列表(含拟指导2016级研究生人数)。
5、10月9日前,研究生结合个人专业、知识结构、研究兴趣等情况,根据公布的情况按要求依序选择最多三名指导教师作为自己的意愿导师,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互选表》(附件4)交所在单位学科秘书。
6、硕士点经讨论后,各单位汇总填写《2016级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方向确认表》(附件5),10月14日前将纸质版(签名加盖公章)、电子版各一份交研究生处。
7、10月19日前,研究生处统筹确定2016级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及研究方向并进行公布。
8、互选结束后,各单位导师应尽快安排与其所指导学生的见面,认真开展对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及时发至硕士点导师、导师组组长及2016级研究生,认真落实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具备2016年度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名单(含已指导人数)》(发至各学院)
附件3:《2016级研究生互选方向及指导教师列表(含拟指导2016级研究生人数)》
附件4:《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互选表》
附件5:《2016级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方向确认表》
研究生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