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类课程已排定(见附件表1),请各单位根据公共类课程的安排完成本单位专业课程的排课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1.严格按相应年级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进行排课,不可跨学期安排课程。特殊情况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排课。
2.认真核实开课时间,避免专业课程与公共类课程在时间安排上出现冲突。
3.根据信息管理系统2015级研究生第三学期的选课情况,并比较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高年级研究生排课(学术类少于4人的选修课不予开课,专业学位类少于10人的选修课不予开课)。2015级研究生因特殊情况未在第一学年安排的课程,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在本学期进行排课。
4.尚未提交201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专业须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方可进行排课。
5.请安排好授课课程、授课教师、授课时间,填写在附件1的表2,如需机房进行教学、不需多媒体设备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中进行说明。
6.周二下午、周五晚上、周末全天不允许对全日制脱产研究生进行排课。
7.生课程教学周为1-18周,学位类课程笔试时间集中安排在第十九周进行。
请7月11日前将各专业课程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研究生培养科(北三908,84096987),电子版发gdufepy@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表
研究生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