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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拟录取考生个人信息更新、党团关系转移和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事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研招办 发布日期:2016-05-05 浏览次数:111

关于2016年拟录取考生个人信息更新、党团关系转移和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事宜的通知

各位拟录取考生:

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指南等材料将在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录取资格审核完毕后于6月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本网站公告)通过EMS方式寄给考生本人,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更新个人信息

    (一)拟录取考生请登录:http://yz.gdufe.edu.cn/ssfw/login.jsp

用户名为:考生准考证号 ;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

(二)登录后在页面右上角“角色选择”为:拟录取人员

(三)对个人信息进行确认。拟录取考生“通讯地址”模块(用于寄送EMS)、“档案单位”模块(用于调档函填写)默认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考生报名时所填写信息,如有错误请点击“修改基本信息”按钮进行修改,修改后请保存。

请按照以下规则修改信息:

“通讯地址”模块,填写XXX省XXX市XXX县XXX镇(街道)XXX村(小区)XXX楼 XXX室或XXX省XXX市XXX学校XXX学院XXX专业XXX信箱格式填写、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区号-电话号码,如:0755-26536117,或者手机号)、移动电话(11位,比如:13812345678,前面不加0)和电子邮箱,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档案单位”模块,填写:“档案所在单位”、“档案单位地址”、“档案单位邮编”,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以上工作请于6月10日前完成。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非定向类别研究生,为中共党员或28岁以下共青团员的考生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来我校。定向类别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不用转来我校,仍在原单位。

(一)省外新生的党组织关系转移必须附当地省(市)级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转往单位请写“广东财经大学”;省内新生的党组织关系必须附原毕业院校或当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转往单位请写“广东财经大学”。

(二)团组织关系必须附当地团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并写明转往单位为“广东财经大学团委”(或在团员证上直接加盖团组织关系转出证明章)。

三、档案寄送和接收

我校研究生档案接收地址及收件人信息为:

调档接收单位: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编:510320

档案收件人:刘瑀 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846

请于8月30日前通过机要或EMS方式方式将档案寄至我校。档案到达情况查询方式:定期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考生咨询请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4096714

联系人:闫老师 吴老师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联系部门: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20

 

特此通知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0一六年五月五日